攝影師

The Cameraman

類別: 電影
分級:普遍級
主辦:
社團法人台灣電影文化協會 0983-330530/02-25117334
無可售場次

節目介紹

美國USA|1928|DCP|B&W|76min

2005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典藏影片

窮酸傻小子愛上任職片廠新聞部的漂亮小姐。為了一親芳澤,他變賣家當買下一台中古攝影機,爭取進新聞部工作,卻笨手笨腳被當笑柄,還因操作不當把新聞片拍成了實驗片。好不容易與心上人約會,又頻頻出糗,被情敵比下去。但他不屈不撓,人矮志氣高,為愛跑不停,攝影機也轉不停,偕同小猴子跟班,勇闖唐人街拍幫派火拼。

巴斯特基頓是與卓别林齊名的默片喜劇大師,動作特技之大膽、驚險與逗趣,堪稱成龍的祖師爺,一張撲克臉表情的高反差,又立起獨樹一幟的「冷面笑匠」招牌。本片是基頓首次與好萊塢大片廠米高梅合作,在劇本嚴謹度與獨特笑料間取得完美平衡,成為片廠內部多年的喜劇範本。美國獨立製片名導吉姆賈木許亦鍾愛此片,選為十大電影。

After becoming infatuated with a pretty office worker for MGM Newsreels, a clumsy man trades in his tintype operation for a movie camera and sets out to impress the girl (and MGM) with his work as he zigzags up and down Manhattan hustling for a scoop…

Buster Keaton is at the peak of his slapstick powers in The Cameraman—the first film that the silent-screen legend made after signing with MGM, this clever farce is the culmination of an extraordinary, decade-long run that produced some of the most innovative and enduring comedies of all time.

愛德華塞奇威克

Edward SEDGWICK

1889年生於美國德州,1921年起擔任電影導演。基頓在米高梅時期的作品多由他執導,兩人是好友,同樣出身雜耍家族並且熱愛棒球。

Edward Sedgwick was born on November 7, 1892 in Galveston, Texas, USA. He was a director and actor, known for The Cameraman (1928), Chasing the Moon (1922) and The Flaming Frontier (1926). Sedgwick turned out scores of westerns starring Tom Mix and Hoot Gibson, among others, before switching primarily to comedy. His career crested with MGM in the late 1920s and early 30s, buoyed by a number of collaborations with Buster Keaton.

折扣方案

早鳥票

一般場:70元

辯士表演場:100元

銷售時間:7/25(一)中午12:00 至 8/18(四)23:59

全票

一般場:100元

辯士表演場:150元

銷售時間:8/19(五)00:00 至 8/28(日)

敬老/愛心票

一般場:50元

辯士表演場:75元

銷售時間:7/25(一)中午12:00 至 8/28(日)

◎敬老/愛心票僅供65歲以上年長者或持身心障礙身份手冊者與乙名必要陪同者購買,入場時請出示相關證明,否則須補全票差額。


滿額禮

購票滿999元,即贈 一日茶道TEAORY 提供「 沐浴液態皂」乙個。

晚香玉露/銀針白毫/琥珀紅玉 三款隨機贈送;恕不挑款。

◎請於8/19(五)至8/28(日)影展舉行期間持票/票根至影展服務台兌換。

◎贈品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已兌換禮品之票券,恕不接受退票。

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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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須知

退/換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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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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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留意,每日23:30-00:00為系統結算期間,暫停服務。請務必留意退票期限,提前申請。
※如無法使用退訂單功能,請至網站勾選項目1,填寫訂單資料;以現金購買之電子票,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及存摺資料,提出申請。我們會在確認申請符合退票規則後,人工執行退票。

2. 已取紙本票:
至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大服務處臨櫃辦理;或將存摺影本(若為現金購票)、票券、姓名電話等聯絡資訊於退票期限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OPENTIX 退票小組收」。票券寄回前請先記下票券上的訂單編號(如:202101220000123-1),以便查詢退票狀況。

【以「ATM轉帳」付款】

1. 尚未取票或電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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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取紙本票:

至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大服務處臨櫃辦理;或請將存摺影本、票券、姓名電話等聯絡資訊於退票期限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OPENTIX 退票小組收」。票券寄回前請先記下票券上的訂單編號(如:202101220000123-1),以便查詢退票狀況。

※除臨櫃辦理退還現金外,其餘退票方式將在收到申請後,最遲於10個工作日內轉帳至所提供存摺帳戶。

※請留意,ATM轉帳付款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為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時的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退/換票手續費:退、換票酌收票面金額10%之手續費,若主辦單位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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