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期限:
退票最遲須於該放映場次開演前10日辦理,逾期恕不受理。例:9/28映演的場次,最遲於9/18完成退票手續。
退票手續費:
退票申請方式:
【以「信用卡、行動支付、現金」付款】
1. 尚未取票或電子票:
如無法使用退訂單功能,請至網站勾選項目1,填寫訂單資料;以現金購買之電子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及存摺資料,提出申請。我們會在確認申請符合退票規則後,人工執行退票。
2. 已取紙本票:
【以「ATM轉帳」付款】
1. 尚未取票或電子票:請於退票截止日前,至網站勾選項目2,附上存摺資料辦理。
2. 已取紙本票:請至影展現場辦理;或至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大服務處臨櫃辦理;或請將存摺影本、票券、姓名電話等聯絡資訊於退票期限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OPENTIX 退票小組收」。票券寄回前請先記下票券上的訂單編號(如:202309050000123-1),以便查詢退票狀況。
※除臨櫃辦理退還現金外,其餘退票方式將在收到申請後,最遲於10個工作日內轉帳至所提供存摺帳戶。
※請留意,ATM轉帳付款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為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時的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