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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吸睛」!  挑戰觀看當下的那個瞬間 平面設計師林羅伯

就是要「吸睛」! 挑戰觀看當下的那個瞬間 平面設計師林羅伯

文字  吳岳霖

攝影  劉璧慈


林羅伯的設計風格,多是以「拼貼」為主要手法,可能在選取與組合之間,創造強烈的視覺,也可能從個別的元素裡,尋找演出作品於其間的蛛絲馬跡。


以他近期替國家兩廳院「新點子實驗場」設計的主視覺來說,收納的不只有一部創作,更傾向於「概念」的表現與整合。「新點子實驗場的命題,對我來說是非常強烈的,無論是『新點子』還是『實驗』,都告訴我要準備處理的東西不是工整的,也可能帶點混亂,或是具有實驗性的符號在裡面。」林羅伯認為,這反而是個很好、且有趣的狀態,因此他以新點子實驗場提供的「邁」這個概念為核心,將舞台、路標、甚至夢境裡的元素都縫補起來。


「今年的視覺,從大方向來看,是很鮮豔、繽紛的,在畫面裡可以看到不同元素,表現出它的概念。同時,我也在裡面放了很多跟道路有關的物件,像是路標、或是指涉性的符號,還有每個演出也會有概念性的符號出現,建築出新點子實驗場的世界觀。」


非科班出身的林羅伯,似乎用他與表演藝術、平面設計的參與位置,反覆拿捏自身與作品間的拼貼狀態,組合出希望傳達的那個瞬間。




人生轉彎,來自藝術電影與劇場的視覺刺激


林羅伯在大學唸的,是與表演藝術、平面設計八竿子打不著的「生命科學系」。


不過,由於他就讀的東海大學很重視通識課程,他也因此在專業科目之外,透過大量必修的通識課程接觸不同領域,其中影響他最深的是「藝術電影」。「我剛開始並不是從設計開始接觸,反而是藝術電影,才慢慢轉向設計。畢業後,有去考實踐大學的媒體與視覺設計相關研究所,但沒有考上。」當完兵後的他,先是在誠品藝術書店工作,後來到了台原偶戲團。從這個時候開始,林羅伯的生涯規劃似乎就與生命科學沒太大關聯了。


在台原偶戲團,林羅伯雖非專職設計,但在工作中逐漸接觸劇團的不同面向,包含製作、操偶等,後來也陸續參與美術設計;於是在離開劇團後,找的工作就直接以「設計」為主。


林羅伯回憶,後來在工作中陸續與美術館、博物館合作,而第一個正式接案的表演藝術類型的平面設計,是2019年的大稻埕國際藝術節。「當時的製作人高翊愷注意到我有一些比較視覺型的作品,於是問我有沒有興趣。」當年的策展方向採取1920年代的狂騷精神,並推出「街區共同策展」概念;因此,林羅伯將街區中的不同塊面加以組合,並用鮮明的黃色落成文字,壓在主視覺上,突顯衝突感。


「那個時候做的可能不是那麼平面設計,但也不是那麼視覺藝術,有點跨在中間位置。」林羅伯這麼說。於是,他的主視覺海報也往往帶給觀看者衝擊,甚至不一定能直覺反映出作品本身,需要從中找尋更多線索。




拆解內容與手法,確定風格走向


「我覺得自己在創作的過程中,會把『內容』與『手法』拆開來。『內容』是我設計的東西怎麼更貼近這齣戲想傳達出來的感覺,那『手法』可能有點類似風格,就是我如何用不同種的風格去對應這齣戲想要傳達的內容。」林羅伯有點總結式地進行分析。


舉例來說,他一定會跟對方溝通好他們的「內容」,包含這齣戲講的是什麼、作品採取怎樣的創作元素等,然後再跟他們說明自己擁有、或傾向的幾種「手法」。他提到:「若是內容方面有辦法貼合演出作品本身,在手法部分多半都會採取比較自由的態度讓我去設計。」


因此,林羅伯也重新梳理他的設計流程。「我在做平面設計的時候,會先詢問導演心中的畫面,還有他想要的主視覺到底是什麼樣子,然後我可能會做出範本,進行『來回辯證』的過程。」首先,他會請劇團提供演出企劃書,從中抓取關鍵詞,然後與團隊進行反覆討論,包含這齣戲的走向、採用的視覺手法等,藉此歸結出貼合這齣戲本身的樣貌。


而對於「風格」的掌握,也存在於他的事前功課。林羅伯會在接下設計案時先去搜尋這個劇團過往的視覺風格,「每個劇團本身都有想要自己想要走的風格,所以我會跟劇團討論,這次的主視覺希望是貼近?還是要做一些突破?這都是可以討論的空間。」不過,林羅伯笑說,會去找他做設計,大概都清楚他的風格比較不是「內斂型」的,多半是想要做點改變、或是與過往風格不一樣的選擇。



左圖/拉縴人歌手-透抽遊戲;右圖/ECHO偶計劃主視覺。(林羅伯提供)


用「存在時間」長短,判斷設計原則


有趣的是,林羅伯本身也有參與偶戲演出——從台原偶戲團開始,到後來導演伍姍姍在不同劇團導戲,都給予林羅伯不同類型的機會。而自身的演出經驗,確實提供他不同的設計角度。「如果我同時參與演出也做演出的視覺設計,我覺得我會比其他設計師更了解這個作品,也更會貼合戲本身,掌握未來呈現的樣貌。」


不過,這多少反映出,表演藝術作品在主視覺設計時仍帶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林羅伯認為,為了配合作品行銷週期,他所從事的主視覺平面設計,通常早於作品的創作排程,「落差倒不至於,我覺得都還是會有關聯,只是關聯性的強弱而已。」這也回到前述提及,他對於設計流程與討論的講究,去避免過大的落差。


他認為:「平面設計是演出作品第一個跟觀眾接觸的東西,藉此讓觀眾去理解這齣戲可能的樣子、或是帶給他的感覺是什麼。我覺得看待觀眾跟視覺這件事情是很重要的,說白了,視覺也是行銷的一環,就是要讓觀眾願意買票。有想像的空間,他可能才會進劇場看演出。」


同時,他也將其他類型的設計進行比較,認為「這個設計需要存在多少時間」是很重要的。林羅伯舉了公司行號的LOGO,可能得伴隨公司10餘年以上,所以在設計上就不能太誇張,要以舒服、精簡、內斂為原則;相較之下,書籍的存在時間會落在幾年內,之後可能會再有改版可能,就可以操作一些比較感性、或是稍微有些衝擊的元素。但,一個演出作品的平面設計大概就存在半年左右的時間,「我會覺得『吸睛度』必須更強,得在短時間裡就要達到效果。另外,反正它能夠被視覺接收的時間也不會那麼長,所以我會比較不考慮舒適度。」


或許正是林羅伯接觸劇場的方式,是從劇團內部的運作開始,讓他思考到平面設計與表演藝術間的關係,而達到兩者相得益彰的輔助關係。


人物小檔案


林羅伯,畢業於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曾任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教育專員、好劇團視覺設計等職務,現為平面設計師。曾舉辦「詹雨樹、林羅伯創作聯展『你讓我從安全的高度跳下去』」,並曾與臺北偶戲團、三缺一劇團、聚思製造端、飛人集社等團隊合作。